“溪心护苗”:全省法院首个涉诉未成年人保护公益项目正式启动
“溪心护苗”:全省法院首个涉诉未成年人保护公益项目正式启动
“溪心护苗”:全省法院首个涉诉未成年人保护公益项目正式启动5月29日(rì),在“六一”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,无锡市梁溪法院联合民政等多部门、单位(dānwèi)共同发起的“溪心护苗”涉诉(shèsù)未成年人保护公益项目正式启动,并向首名救助对象(duìxiàng)发放首笔救助金。据悉,这也是江苏省内首个(shǒugè)专门面向涉诉未成年进行救助的公益项目,在司法救助之外,无锡将为涉诉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救助,缓解他们遭遇的困境,从而更好地成长(chéngzhǎng)。
梁溪法院少年及家事(jiāshì)审判庭庭长吴伟告诉记者,该庭在审理(shěnlǐ)涉未成年人(wèichéngniánrén)案件中,发现(fāxiàn)一些涉诉未成年人常常面临着特殊困境,需要特别关爱和保护。例如,部分(bùfèn)未成年人因受到(shòudào)重大人身(rénshēn)伤害,无法(wúfǎ)得到及时救治或实际赔偿;一些有矛盾纠纷的家庭中的孩子或未成年被害人存在心理问题,但从未获得专业的疏导和治疗;还有一些未成年人因监护缺失、家庭困难等原因面临失管、失学的情况。“这些未成年人如果得不到及时保护和帮助,就很难走出当下的困境,甚至会产生新的社会问题。”
该(gāi)公益救助(jiùzhù)项目作为我国现有司法救助体系之外的有益补充,能够更好的帮助涉诉困境未成年人走出学习中断、心理阴影、家庭关系紧张(guānxìjǐnzhāng)的阴霾,尽快重拾生活的信心。在梁溪法院审理的一起人身伤害案件中,年轻的小李获得了司法判决赔偿的支持,但加害人(jiāhàirén)本身已锒铛入狱,且没有任何赔偿能力,而因治疗产生的巨额费用成为压在小李全家(quánjiā)头上的一座“大山”。此前(cǐqián),经过无锡市、江苏省2次司法救助,小李家得到了一定的救助资金,但整体的负担依然很重。启动(qǐdòng)仪式现场,她的代理律师代为(dàiwéi)领取了“溪心护苗”涉诉未成年人保护公益项目的首笔捐赠资金1万元(wànyuán),从而进一步缓解了小李家的经济压力。
记者了解到,当天启动的“溪心护苗”涉诉未成年人保护(bǎohù)公益(gōngyì)项目(xiàngmù),由无锡市梁溪法院联合无锡市梁溪区民政局(mínzhèngjú)、天津市盛业公益基金会(基金会发起人单位在无锡有建设项目)共同发起,盛业公益基金会负责接收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及爱心企业的捐赠;梁溪法院根据案件审理中(zhōng)涉及的困境未成年人实际需求(xūqiú),确定受资助(zīzhù)人名单,并启动救助程序;梁溪民政局对本项目进行指导和监督。项目相关负责人称,该(gāi)公益项目的救助保护对象,既可以是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,也(yě)可以是民事案件中权益受到侵害、无法获赔的未成年被侵权人,还可以是家事纠纷(jiūfēn)中发现的困境未成年人,甚至是需要帮助的未成年被告人。
梁溪法院副院长吴寒阳介绍,“溪心护苗”涉诉未成年人保护公益(gōngyì)项目是梁溪法院继设立“反(fǎn)家暴救助金”之后,又一项针对(duì)弱势群体的(de)特殊保护措施,两者具有(jùyǒu)互相补充的关系。相较于司法救助,公益救助的资金来源广泛,包括社会(shèhuì)捐赠、企业(qǐyè)资助等,能在资金上对司法救助进行补充。公益救助还能提供司法救助难以涵盖的多元化救助服务,如助困助学、医疗帮助、心理咨询等。另外,公益救助具有前置性、持续性的特点,可以在判决之前启动(qǐdòng),也可以延续到诉讼、执行程序结束之后,申请程序也相对便捷。
无锡市(wúxīshì)梁溪法院方面也表示,希望未来有更多的人关注、支持“溪心护苗”涉诉(shèsù)未成年人保护公益项目,每(měi)一份善款、每一次志愿服务、每一句温暖的问候,都可能(kěnéng)成为这些孩子前行道路上的明灯,照亮他们未来的希望之路。(图片拍摄:夏倩)
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(xīnwénjìzhě) 张建波
5月29日(rì),在“六一”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,无锡市梁溪法院联合民政等多部门、单位(dānwèi)共同发起的“溪心护苗”涉诉(shèsù)未成年人保护公益项目正式启动,并向首名救助对象(duìxiàng)发放首笔救助金。据悉,这也是江苏省内首个(shǒugè)专门面向涉诉未成年进行救助的公益项目,在司法救助之外,无锡将为涉诉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救助,缓解他们遭遇的困境,从而更好地成长(chéngzhǎng)。
梁溪法院少年及家事(jiāshì)审判庭庭长吴伟告诉记者,该庭在审理(shěnlǐ)涉未成年人(wèichéngniánrén)案件中,发现(fāxiàn)一些涉诉未成年人常常面临着特殊困境,需要特别关爱和保护。例如,部分(bùfèn)未成年人因受到(shòudào)重大人身(rénshēn)伤害,无法(wúfǎ)得到及时救治或实际赔偿;一些有矛盾纠纷的家庭中的孩子或未成年被害人存在心理问题,但从未获得专业的疏导和治疗;还有一些未成年人因监护缺失、家庭困难等原因面临失管、失学的情况。“这些未成年人如果得不到及时保护和帮助,就很难走出当下的困境,甚至会产生新的社会问题。”
该(gāi)公益救助(jiùzhù)项目作为我国现有司法救助体系之外的有益补充,能够更好的帮助涉诉困境未成年人走出学习中断、心理阴影、家庭关系紧张(guānxìjǐnzhāng)的阴霾,尽快重拾生活的信心。在梁溪法院审理的一起人身伤害案件中,年轻的小李获得了司法判决赔偿的支持,但加害人(jiāhàirén)本身已锒铛入狱,且没有任何赔偿能力,而因治疗产生的巨额费用成为压在小李全家(quánjiā)头上的一座“大山”。此前(cǐqián),经过无锡市、江苏省2次司法救助,小李家得到了一定的救助资金,但整体的负担依然很重。启动(qǐdòng)仪式现场,她的代理律师代为(dàiwéi)领取了“溪心护苗”涉诉未成年人保护公益项目的首笔捐赠资金1万元(wànyuán),从而进一步缓解了小李家的经济压力。
记者了解到,当天启动的“溪心护苗”涉诉未成年人保护(bǎohù)公益(gōngyì)项目(xiàngmù),由无锡市梁溪法院联合无锡市梁溪区民政局(mínzhèngjú)、天津市盛业公益基金会(基金会发起人单位在无锡有建设项目)共同发起,盛业公益基金会负责接收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及爱心企业的捐赠;梁溪法院根据案件审理中(zhōng)涉及的困境未成年人实际需求(xūqiú),确定受资助(zīzhù)人名单,并启动救助程序;梁溪民政局对本项目进行指导和监督。项目相关负责人称,该(gāi)公益项目的救助保护对象,既可以是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,也(yě)可以是民事案件中权益受到侵害、无法获赔的未成年被侵权人,还可以是家事纠纷(jiūfēn)中发现的困境未成年人,甚至是需要帮助的未成年被告人。
梁溪法院副院长吴寒阳介绍,“溪心护苗”涉诉未成年人保护公益(gōngyì)项目是梁溪法院继设立“反(fǎn)家暴救助金”之后,又一项针对(duì)弱势群体的(de)特殊保护措施,两者具有(jùyǒu)互相补充的关系。相较于司法救助,公益救助的资金来源广泛,包括社会(shèhuì)捐赠、企业(qǐyè)资助等,能在资金上对司法救助进行补充。公益救助还能提供司法救助难以涵盖的多元化救助服务,如助困助学、医疗帮助、心理咨询等。另外,公益救助具有前置性、持续性的特点,可以在判决之前启动(qǐdòng),也可以延续到诉讼、执行程序结束之后,申请程序也相对便捷。
无锡市(wúxīshì)梁溪法院方面也表示,希望未来有更多的人关注、支持“溪心护苗”涉诉(shèsù)未成年人保护公益项目,每(měi)一份善款、每一次志愿服务、每一句温暖的问候,都可能(kěnéng)成为这些孩子前行道路上的明灯,照亮他们未来的希望之路。(图片拍摄:夏倩)
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(xīnwénjìzhě) 张建波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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